精选刊文|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南歌初妤‌ 2024-10-30 21:26:32 供应产品 5254 次浏览 0个评论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18年10月15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0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美国公司税率为123.4%,日本公司税率为41.1%。2023年10月15日,应中国氢碘酸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36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的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氢碘酸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作出复审裁定。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StoneX认为拉尼娜现象对南美大豆构成的风险有限 Mysteel解读:9月份最新能繁母猪数据解析 时隔26年重启!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行资本 相关工作已经启动 天风证券解读财政部发布会:顶格政策支持 上实发展虚假陈述面临股民索赔 律师提醒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BC时代真正来临?隆基绿能发布HPBC二代分布式新品 10月25日开始!多家银行披露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细则,怎么调,重定价日有何影响 中信证券:如何看待财政向民生消费边际倾斜的影响? 大河赋能记——四川“水系三环”变身“超级充电宝” 中概回撤,美元反弹,油价连涨第二周 | 海外大类资产周报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yuzhong-tech.cn/news/893091.html,本文标题: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Top